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两高”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日期:2016-12-28 22:2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6年12月23日修订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修订《解释》主要有哪些亮点?
答:此次《解释》的修订,是自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且距离2013年《解释》的公布仅三年半左右的时间,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重视,对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将
1/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5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