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8 22:27
废物名录所列的废物,可以依据涉案物质的来源、产生过程、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评文件等证据,结合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等出具的书面意见作出认定。关于危险废物的数量确定,可以综合被告人供述,涉案企业的生产工艺、物耗、能耗情况,以及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评文件等证据作出认定。
问:《解释》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定罪量刑的标准?
答:修订后的《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了多处完善,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相关内容。
一是增加了违法减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支出、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等入罪情形。
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