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两高”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日期:2016-12-28 22:27
环境监测数据需经省级环保部门认可才能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使用,实践中引发了很多争议,也造成办案时间冗长、相互责任不清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办理。修订后的《解释》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从根本上取消了监测数据认可的程序,有利于提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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