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监管必须“特殊对待”
日期:2017-01-10 22:30
据《法制晚报》近日报道,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因夜间向运河偷排废酸2698.1吨,被扬州中级法院判决构成污染环境罪,罚金2000万元。
这则新闻让人既欣慰又忧虑。
欣慰的是,2000万元可谓重罚。以前总说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绝是因为处罚太轻、代价太低,现在起码从个案(不仅这一例)来说,铁齿铜牙咬下去了,让那些公然违法者、心存侥幸者打打寒颤。
忧虑有两层:一层是,罚再多的钱也无法与对环境的污染划等号,即使重罚,也难恢复原来的水体水质,不能消除污染对周边居民潜在而长远的影响;一层是,据环保专家介绍,我国每年约有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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