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尚需再修法
日期:2017-01-13 11:15
危险废物一直是世界各国固体废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尽管从数量上讲,危险废物产生量仅占固体废物的1%左右,但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并具有与环境健康安全有关的危害特性,且这种危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和滞后性。因此,从宏观层面统筹规划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确保危险废物实现无害化管理,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特别是环境保护部门的关注重点。
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其中包括严格细致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我国危险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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