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尚需再修法
日期:2017-01-13 11:15
物管理工作起步相对较晚,以1996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体法》)为标志,才正式将危险废物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固体法》设置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章节,以此为依据,我国逐渐形成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配套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对规范和促进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和新技术的不断呈现,《固体法》中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条款出现了许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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