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尚需再修法
日期:2017-01-13 11:15
、协商和签署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认识危险废物的过程。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固体法》,标志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开始建立,经历三次修订后的《固体法》建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如危险废物名录制度、统一鉴别制度、标识标志制度、申报登记制度、代处置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制度、污染报告制度等。
1996~2003年是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章立制的重要时期,期间颁布的多项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的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基本都已延用至今,为后续环境管理奠定了重要的工作基础。
2004年至今,我国制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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