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期间如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部权威解读!
日期:2017-02-04 16:38
完整性等进行书面审查,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明确给出是否应当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应按照规定及时颁发许可证。
问:新建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在试生产期间领取许可证后,地方环保部门应怎样加强后期监管?
答:经营单位在取得许可证后,省级环保部门组织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制订对许可证持有单位的监管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经营单位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监管,促其信息公开。发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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