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我国危险废物鉴定体系迫在眉睫
日期:2017-03-01 17:54
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名称不完全相符;部分危险废物的产生工艺和《名录》中所列产生工艺不对应,导致危险废物代码和危险废物类别无法确定;实际工作过程中新发现的危险废物不能实时纳入到《名录》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等等。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有待完善。根据《名录》,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但是,目前我国仅制定了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和反应性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缺乏爆炸性和传染性等危险特性的鉴别标准,极大的限制了危险废物的属性判定工作。
2.危险废物鉴定技术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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