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监管需制度创新
日期:2017-03-07 22:04
当前危险废物监管制度主要有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这些制度的设立,对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实践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此,笔者建议应改革创新危险废物监管制度,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一,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基层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对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主要根据环评文件和批复来确定。但环评文件对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有时存在着预测不清不准的问题。当前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没有对企业产废提出总量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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