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日期:2017-05-08 23:08
考核,省参考《评级指标》,结合本省实际,适当调整指标对市进行考核,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考核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执行,并在检查时突出问题记录,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四是突出考核重点。制定督查考核年度工作计划时,应按照考核要求,识别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突出考核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并明确重点产废单位识别要求。
十三五,环境保护部将继续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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