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实施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新政有哪些?
日期:2017-09-26 22:31
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
  印发日期:2017年4月27日
  生效日期:2017年4月27日
  适用范围: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
  内容要点:考核内容包括了对企业的考核和对环保部门的考核两部分。一是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二是要求政府和部门强化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三是建立分级负责考核机制,以省(区、市)为主组织考核,国家对全国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四是突出考核重点,突出考核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
  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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