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须知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大汇总
日期:2017-11-15 21:59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鉴别程序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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