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1 22:05
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详情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7〕75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广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