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13 23:33
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四、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手段
为完善危废监管,本次修订提出:一是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绩效评估制度,强化对经营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绩效评估的结果依法公开,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并作为调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依据;二是建立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强化经营单位信息公开,让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五、 对于法律一致性的修订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