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8-01-16 16:52
少于20家;
  2.重点产废单位:由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抽查。其中市管企业不少于20家,抽查金山、奉贤、松江、浦东、青浦、嘉定、闵行、宝山、崇明、外高桥保税区等区的重点产废单位各区一般不少于4-5家,抽查总体数量不少于60家。
  3.其他产废单位:由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抽查。对各区抽查数量不少于2家。若区内其他产废单位总数不足2家时,则全部进行考核。抽查总体数量不少于20家。
  4.其他要求:对2017年考核结果为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今年要继续考核。
  (二)区级考核:
  1.经营单位:主要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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