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18-01-16 16:54
的企业(以下统称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对当地所有化工园区开展摸底调查,对各化工园区现状、发展前景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可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承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确保承接园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
(三)合理编制实施方案。各设区市政府要依据各类规划,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在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经科学周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征求相关企业和承接园区及其所在地方政府意见后,统筹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
7/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