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2018-01-16 16:54
建设所需资金,提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各设区市政府)
(五)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各地政府要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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