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重点整治含废酸、废油等工业纳污坑塘
日期:2018-01-25 21:45
纳污坑塘抽查核实,并予以销号。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整治后的纳污坑塘实施生态修复。通过航拍、遥感、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整治的纳污坑塘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污染问题反弹。
意见要求,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半年在其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纳污坑塘台账信息、整治方案、整治进展、销号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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