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公益诉讼案执行完毕 支付共2484.43万元
日期:2019-04-01 12:43
3月31日,资本邦讯,新安股份(600596)发布了关于涉及环境公益诉讼案的执行结果公告。
  2015年1月18日公司及下属工厂建德化工二厂收到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中华环保联合会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请求法院判令建德化工二厂(含新安股份)及另2家企业以及李强、李兆福共同支付处置费用1,000万元(以鉴定评估机构评估为准),用于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磷酸盐混合液进行合法处置等,同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2017年1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为:1、新安股份及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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