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公益诉讼案执行完毕 支付共2484.43万元
日期:2019-04-01 12:43
安股份履行上述判决义务。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缴纳了该案件涉及的环境污染治理费2,274万元,案件受理费15.55万元,执行费9.04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9年3月6日期间的利息185.84万元,共计金额2,484.43万元。
  至此,新安股份已履行此案的全部义务,本案件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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