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02 18:12
行国际公约。严格履行国际化学品领域相关公约,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
5.实施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产品中化学品的管理。生态环境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限制铅及其化合物等多种化学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