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新规:5月1日起 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最高罚款10万
日期:2019-04-08 15:13
清运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清运。
  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当做到密闭完好,保持车容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投送、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没有做到密闭完好,保持车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将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并处三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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