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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倾倒工业固体废物 八人获刑
日期:
2019-05-20 15:56
告人诸某启,将危险废物运往外省处置一百吨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黄某土、刘某友和吴某富等7人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吴某富系被告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潘某刚作为被告单位分管副总经理,未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工作,造成国有公司因污染环境赔偿损失192余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遂根据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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