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23 13:29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水泥、化工等高排放的行业企业逐一登记造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科学评估和论证企业环保、安全生产条件,提出搬迁企业名单。各搬迁企业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隐患突出,经评估难以通过就地改造达到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企业,要求实施迁建或依法关闭退出。
《方案》明确,对列入搬迁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将加快搬迁项目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对企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