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9-05-30 16:45
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规定回收利用。
  第二十三条 鼓励、支持通过建立各种专业工业园区,推进对危险废物的集约专业化管理。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园区产业规划和企业需求,统一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设施。
  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废物预处理后交医疗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在医疗临床和医学、医药试验过程中产生的人及动物的肢体、脏器及其残物和动物的尸体,应当交由殡葬机构集中处置。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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