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30 16:45
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财政投入,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予以资金支持。
第五条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定期研究解决危险废物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