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洋: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政策解读及行业展望
日期:2021-02-01 16:58
主体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部分指出: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是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及其承担的责任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信用记录、台账记录责任、信息公开责任、设施开放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及产生者连带责任。
其中产生者连带责任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一部分,这是新《固废法》中变化较大的一部分,主要是借鉴了美国以及台湾地区的一些经验。通过在产生企业和其委托的第三方的企业之间建立一个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机制,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固废,特别是固废从产生单位转移到运输利用处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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