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55家企业利用渗井非法排污
日期:2013-05-10 12:48
河南29家。所谓渗井、渗坑,是指利用井、孔、坑等向地下排放污水,致使含有大量污染物的污水渗入地下含水层而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地将继续严格落实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停止渗坑、渗井排放等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同时,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5省(市)将分别公开利用渗坑、渗井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请全社会监督查处和治理情况。
环保部将继续组织各地深入排查整治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地下水污染违法行为。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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