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3 23:11
公司)投资、建设、经营该BOT项。
2007年8月10日,商人余某应邀前往惠州投资,受让ECO公司的股权进入到BOT项目中来,成为伊高公司的股东。余某先后筹资7000多万元,于2008年8月1日建成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
运作3年后,一纸决定书却让余某坐不住了。2011年11月,惠州市住建局作出《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认为伊高公司不是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具备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资格,当初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并没有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违法了相关规定和程序。
商人怒告住建局
余某将住建局告上了法庭。余某在庭上表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