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成“黑户” 投资人状告住建局
日期:2013-05-23 23:11
人利益将受损
惠州市住建局答辩称,此前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违反法定程序,现在作出撤销决定,是纠正行为。污水处理厂一期土地使用权和一期项目所有权并不归原告所有,归管委会所有,因为双方签订的是BOT特许经营权协议(即建设-经营-移交),并不具有拥有内容,故原告并不具备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资格。而项目的规划许可证颁发给了余某的企业,将导致土地所有权无法办理到管委会名下,项目所有权也无法登记到管委会名下。撤销行政许可,目的是使行政许可取得人与土地使用权人统一,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公共利益安全。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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