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颁布实施
日期:2012-11-15 10:16
是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全市环境教育计划,明确重点教育内容。三是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环境教育资源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环境教育学习课程,编制环境教育资料,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提供政策、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四是对在环境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五是对违反《条例》规定,不依法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四)明确了社会各方面的环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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