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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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陵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投资【2012】9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陵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乐陵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乐陵市污水处理厂内,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土建工程的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及设备安装监理,具体以图纸及招标文件描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