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开展2013年环境安全大检查
日期:2013-07-02 13:13
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合理确定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配备精干力量,扎实完成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要强化对存在问题的督察督办。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各项工作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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