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12-11-20 13:23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海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海南实现绿色崛起。
据了解,《办法》明确,企业是实施污染物减排主体。政府将通过财税、环保等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落实污染减排资金,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减排机制。
《办法》规定,乡镇和村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工业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及配套装备等,将纳入减排工程体系建设。
在减排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方面,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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