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8 23:58
无论环境污染事件是否造成伤亡,是否影响民众生活起居,都应该追究行政责任,以此倒逼出一个以民生和环境论英雄的合理行政体制。
日前,广西贺州市发生水体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与广东交界的贺江被污染河段约110公里,不同断面污染物浓度从1倍到5.6倍不等。污染源基本确定为上游沿岸冶炼、选矿企业。7日,广西贺州官方表示,水体污染已得到控制,镉已达标,铊少量超标,经过水厂处理后,不会对民众生活起居及健康造成影响。
这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似乎将就此画上句号,但却不能让人感到踏实。其一,受污染水域水质的迅速恢复,是紧急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