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03 10:13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氧化沟、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滤池距离盈滨海岸(信访件中提到的住宅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均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海南省澄迈县政府多次组织专家对拟建项目进行论证,老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可以满足东区、西区污水厂合并后的近期和远期污水处理要求,并将论证结论上报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发改委原则同意取消老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拟在东区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并铺设管网,将东区污水输送至西区污水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