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23个镇污水处理获省补4000多万
日期:2012-12-03 10:24
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为了加快该项工程建设的进度和有效运行,绍兴市各地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如绍兴县出台政策,要求已经建成的镇级污水收集系统全部移交给县水务集团管理,未建成的由水务集团统一建设或改造,财政补助30%,县水务集团出资40%,乡镇承担30%。新昌县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初步完成镇、乡所有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对建制镇按照总投资额的70%进行补助,对乡的补助为85%。
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十八大报告中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了重要的阐述。在加快推进绍兴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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