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2-07 10:25
源头上严防陆域污染物入海,我市加强新建项目管理,严格黄渤海沿岸产业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综合使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大行政管理与处罚力度,对丧失社会责任,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严惩。借助环保专项行动这一平台,我市先后对造纸、化工、印染、水产加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为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执法保障。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用经济杠杆鼓励企业治污,逐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绿色信贷,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信贷控制试点,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