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4 14:58
日前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十项措施》获讨论通过,河北将对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项目所得,实行3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河北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同时,规定还明确,对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