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实行环境保护约谈制度
日期:2013-12-16 17:42
 记者15日获悉,潍坊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潍坊市环境保护约谈制度》,未履行好环保责任的责任人将被告诫谈话。
《制度》中所称约谈,是指市政府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告诫谈话,要求其认真履行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措施。
《制度》规定,根据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约谈人。辖区内出现、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的;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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