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公安局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废水);
(二)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经理:市政或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四)技术负责人: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2日(双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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