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央补助项目优先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
日期:2014-01-24 22:23
治理直接相关的清淤截污等工程造价确定。其他项目的估算投资一般不超过规划投资.
办法规定,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总体按东、中、西部地区分片确定(特殊流域和区域除外),补助比例分别为不高于30%、45%和60%。特殊流域和地区范围,以及特殊类型项目的补助比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予以确定。对于特许经营项目的中央补助投资上限,应根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确定。对于建设资金缺口较小、未达到中央补助投资上限的项目,发改委可按实际需求安排中央补助投资。
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计划分别采用直接方式和切块方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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