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广东省首个生态文明促进条例
日期:2014-02-19 22:15
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些规定有利于纠正偏重于经济增长而忽略环境保护的发展观。
珠海首次在立法中规定了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的排污单位,其超额完成的削减量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复核后,可以依法转让,以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另外,《条例》还规定,珠海将从推行绿色政府采购、绿色办公、绿色行政、绿色公共建筑等方面入手,全力提升政府形象,引导全社会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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