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涨0.3元
日期:2013-01-06 12:12
5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结合听证结果,日前,兰州市政府和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涨价方案,即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5元/吨,调整为0.8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0.8元/吨,调整为1.2元/吨。并且自备水源用户也要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而新标准将从今年3月起执行,具体收费按4月实际抄表量收取。
此前,物价部门和污水处理部门不止一次表示此次涨价的原因是因为目前成本亏损严重,不调整价格难以维持正常污水处理。据介绍,兰州近郊四区现有七里河安宁、雁儿湾、盐场和西固4座污水处理厂,年运营费用约1.9亿元
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7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