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台州水价及污水处理费执行新规
日期:2013-01-18 00:24
1月16日,记者从台州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腾笼换鸟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物价局有关通知,3月起,全市水价及污水处理费将统一执行新规。

届时,全市城市供水价格分类,将由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等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污水处理费分类由现行的居民生活、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等分类改为居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3类。
规范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执行范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的执行范围是: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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