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02 16:54
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基层环境执法工作的压力和责任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人员在现场执法中遇到暴力抗法、拒绝执行等阻碍执法的现象也有所增加。鉴于此,笔者认为,一方面,环境监察人员要积极克服为难畏惧心理,高举法律之剑,坚决纠正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让违法者特别是阻碍执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另一方面,要提高执法水平,综合运用各种环境执法监管措施,努力消除徇情执法或执法不到位的情况,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一方面,要形成完善的执法难点报告制度。在环境监察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不配合、拒不到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