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6 17:48
、江苏(秦淮河)、广东(河涌治理)等省市已陆续开展了城市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但总体而言,城市水体整治有其特殊性,成功案例不多,暴露出诸多问题。
一是系统性不足,各地往往把综合整治理解为各类工程措施或者项目的打包、一锅烩。治理措施与水环境质量改善关联不密切,往往忽视了水体治理的系统性。
二是治理手段单一,往往护岸、筑坝、搞人造景观等三板斧,有些是领导的政绩工程,项目建设往往与水质改善虚挂。
三是不少项目采取河道加盖、建设闸坝、三面光等过多的强干预的非生态化措施,以综合治理为名,行生态系统破坏之实。
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