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6 17:48
水十条》提出,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针对城市黑臭水体,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
第一,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各地要做好排查,摸清每个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现状。对照《水十条》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找差距,合理安排年度计划,夯实《水十条》实施的基础。
第二,采取合理恰当的工程措施。坚持水质目标导向,遵循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增流、生态恢复、系统治理等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等瓶颈问题,制定实施一河一策。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