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环境公益诉讼踏上坦途?
日期:2012-11-06 15:34
告与案件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不予立案或被驳回起诉。正是因为法律无明文规定,能否立案就完全取决于法院本身的创新程度。
蓬莱溢油事件发生后,北京华城律所律师贾方义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百亿元的赔偿基金,但未能立案。
尽管全国各地对公益诉讼的探索和实践一直都在进行,但这些年来,在《民事诉讼法》修订前,我国公益诉讼并无法律依据。实践中,大量公益诉讼案件因为法院认定原告与案件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不予立案或被驳回起诉。因为在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上,立法尚存空白。对
7/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04:29